本帖最后由 老四先生 于 2013-11-25 14:08 编辑
再举个例子:布莱希特的“横断面” 布莱希特研究的陌生化,是戏剧陌生化。他也给陌生化下了一个“定义”:把一个事件或者一个人物性格陌生化,首先意味着简单地剥去这一事件或人物性格中的理所当然的、众所周知的、显而易见的东西,从而制造出对它的惊愕和新奇感。 这个定义,从戏剧陌生化的角度讲,叫“间离法”或“间离效果”。 一般认为,戏剧应以“共鸣”为基础,把观众卷入事件或角色,让观众随着剧情一起悲欢。但布莱希特认为这是小儿科,仅仅是触发了观众的情感而已,甚至是在消磨观众的行动意志。他认为,好的戏剧并不刻意把观众卷入事件随剧中人物的命运喜怒哀乐,而是把观众变为对象,让观众紧张地关注戏的“进行”,而不是紧张地关注戏的“结局”。 布莱希特的戏剧陌生化理论很有系统性,拿到诗上讲,比较重要的一个意思是:戏剧化的诗歌叙述不应指向“结局”,而应指向“进行”。这是过程主义的叙述姿态。戏剧化的诗歌叙述,乍一看像讲故事,诗的陌生化效果从哪里来呢?即从“进行”中来。说的具体一点,即产生于诗对叙述事件的状况的揭示。 那么,怎么“揭示状况”呢?把布莱希特的意思运用到诗的叙述上,大约是:中断线条式的叙述情节,形成一个或多个情节的横断面,叙述在这些横断面上停留,并把它放大,戏剧陌生化的效果就产生了。 “叙述在横断面上停留,并把它放大”,这是什么意思呢?现在,我拿诗人茧衣的一首诗来分析一下。大家看手上的资料: 《观张旭<肚痛贴>》 他肚痛,发热 疑似风寒所致 他用铜壶烧水 躺下,又坐起来 他把水换成了酒 月光把一块砖照得很白 像纸 “拿笔来” 他挽起袖子 突然想起肚痛的事情 于是扔下笔 用头发蘸着墨汁 写下一个痛字 写罢就倒下睡了 从唐朝睡到今天 这才想起 把一截袖子 落在了贞观二年的枕边 而袖子里裹的 一方端砚 在嘉德春季拍卖会上 喊出了天价 这首诗,从“他肚痛,发热/疑似风寒所致”,写到“用头发蘸着墨汁/写下一个痛字”,是前半节的叙述,是线条式的叙述。这样的叙述很常见,没什么特别,只因不同诗人的才华与想象力而有区别。诗人通过想象力,叙述了张旭写《肚痛贴》的现场与过程,其中点出了“酒”、“发书”等与张旭有关的标志性元素,体现出诗人心气与张旭狂草之气的合一。 但接下来,诗人在叙述的“横断面”上停住了,并把它放大。 诗的后半节,就是一个放大了的叙述横断面:在“用头发蘸着墨汁/写下一个痛字”之后,诗人不再进行线条式的叙述推进,而是在“写罢”之后的横断面上停住,即中断叙述情节,形成一个情节横断面,在这个横断面上停留并把它放大,戏剧陌生化效果由此而来。 这个道理,就像研究一根木头,不能把木头从头研究到尾,应该在某个或某些地方把木头劈断,看它的横断面,看它的年轮,这样看才有意思。 有一次我去三星堆,朋友带我看一段土筑的古城墙,乍一看就像一条小河堤。那土城墙被切断了,并在切断的地方建了一座房子来保护它,从那切断的横断面上,可以看出一层一层不同时期、不同质地的土层,这样,就让人更加深切地体会到城墙的古老。这个道理,和“叙述在横断面上停留,并把它放大”的道理一样。 在叙述的横断面上停留与放大,是根据诗的叙述需要来取舍的,没有定式,完全取决于诗人的才华,其内容可以随心所欲地拉长、缩短或替换,只要能保障最后的叙述效果即可。 这一类充满戏剧化叙述的诗,貌似讲故事,但与布莱希特所期望的戏剧一样,不刻意把读者卷入叙述事件,不刻意吸引读者关注叙述指向的结局,而是吸引读者关注叙述的“进行”。宏观一点说,这是强调人的动机大于强调人的本能,叙述中的人物充满未知。通过这样的叙述,诗,就为读者的客观判断力提供了较大空间。 再看这首茧衣的《崔九》,这里面有两个叙述的“横断面”: 《崔九》 归隐山林的人 曾经是卞梁城里 最喧嚣的一把扫帚 在山中 他仍是习惯扫 扫雪,扫落叶 大柳树下的蝉蜕 把桃花从粉红扫成了白 他不喜欢白色的桃花 可他依旧是扫 依旧是翻开《论语》 吟几句 又合上 “归山深浅去 须尽丘壑美” 说这话的时节 距离被罢黜已是四年的光景了 今天他坐在石上 看雨落在山脉里 他不掸去膝上的落叶 不惊扰衣摺里的蝴蝶 他已经习惯 像另一块石头 那样睡去 这首诗的中间写道:“说这话的时节/距离被罢黜已是四年的光景了”。这两句,其实是一个叙述转身,以这个叙述转身为界,前面写的“在山中”的情形,即是一个叙述横断面;后面写的“今天他坐在石上”的情形,即是另一个叙述横断面。诗人正是在这两个叙述横断面上的停留与放大,完成了一首关于崔九的、极富性情的叙述。 日常与陌生,这说法靠谱吗? 以上,举了两个陌生化理论的例子,看起来“技术性”很强,让我们坚信:某种高超的叙述技术,让日常的东西在诗中变成了陌生的东西,于是乎诗意盎然了。 果真如此吗? 其实不一定!陌生化,不管你怎么去定义,按目前的诗歌理论,它归根结底是从“日常化”变过来的。既然如此,也就是说,诗人事先就知道他使用的词语意义是日常的。而事实上,你真能判断一个词语的意义是日常还是陌生吗? 举个例子。从空间上看,一个词语的意义如果在A处是日常的,在B处可能是陌生的。比如“得瑟”这个词,在东北是日常的,在四川就是陌生的。“龟儿子”这个词在四川是日常的,在东北是陌生的。照此逻辑,同样一首诗,可能四川人读了是诗,东北人读了不是诗,岂不荒谬? 从时间上看,一个词语的意义如果在A时是日常的,在B时可能是陌生的。比如“同志”或“小姐”,一时日常,一时陌生。 所以,我们通常理解的陌生化,不一定靠谱。 不是陌生化理论狭隘,而是我们的理解狭隘 日常与陌生的说法不一定靠谱,是不是前人的陌生化理论有错误? 不是。是我们狭隘地理解了陌生化理论。凡是经典理论,必然是活的,我们应把前人经典的诗学理论看作“生产性”的理论,根据现代汉语诗歌的特点和需要,创造性地继承发挥。 所有的陌生化理论,不管具体内容是什么,宏观上都可划为两个层次(就诗而言):一是词语层次的陌生化,这是“术”;二是结构层次的陌生化,这是“道”。这两个层次本来不可分割,完全看诗人的悟性高低。 也就是说,无论是雅各布森的“公式”,还是布莱希特的“横断面”,你若从词语陌生化的层面理解,你只是理解了“术”,不是“道”。记住,一切基于词语层面理解的陌生化理论,都是“术”,只有基于结构层面理解的陌生化才是“道”。 “词语陌生化”,即是我们对陌生化的狭隘理解,因为我们学习西方的现代诗,从源头上学,首先学会的就是词语陌生化。 一般认为,法国象征派开启了现代诗潮,大家看波德莱尔、兰波等人的诗歌语言可以知道,其语言艺术形式从根本上讲就是扭曲或变形,这就是以“词语陌生化”为主要特征的,是关于现代诗探索的初级阶段。语言的扭曲和变形传到中国,中国诗人都学会了,于是汉语也有了现代诗,但这是“术”,不是“道”。 实质上,法国象征派诗歌开启的一个关于现代诗的大道理,不是扭曲或变形的表象,而是“语言形式大于语言内容”。这才是“道”,但绝大多数中国诗人没学会,于是乎,我们看到的百年新诗图景主要是这样的:象征或意象的语言(词语陌生化),加上观念或哲理的内容(写了什么主题),如此浅陋的现代诗被中国诗人一直写到如今。 这其中原因之一,就是我们仅从“词语”层面狭隘地理解了陌生化。 “词语陌生化”与“结构陌生化” 关于陌生化的理解,应该从“词语”走向“结构”。 什么叫词语陌生化呢?简言之,就是把词语约定俗成的A意义改变成B意义。这并不是陌生化的真正奥秘。陌生化的奥秘是结构陌生化——不是把词语约定俗成的A意义改变成B意义,而是让词语避开或还原了释义性。 所谓避开,是把词语导向不可说的可能性,意义无立锥之地,始终不落在“理”上,就像马祖道一禅师所言“说似一物即不中”。所谓还原,如果词语约定俗成的意义是A,那么,它在诗歌中的意义依然是A。词语所指的日常意义原来是什么,在诗中依然是什么。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,让大家理解“词语陌生化”与“结构陌生化”的区别: 比如“麻雀”这个词,怎么让它从日常到陌生呢?如果你写“一只着了火的麻雀”、“蓝色麻雀”、“倒着飞的麻雀”,这就是词语陌生化。 如果你写“一只麻雀飞过天空/母亲拎着一桶衣裳走到河边/今年的雪,下的比往年早”,这就是结构陌生化,因为这三句诗的诗意是互相产生的,是通过诗的叙述结构产生的。在诗中,麻雀就是麻雀,而非什么蓝色麻雀或燃烧的麻雀,麻雀的日常意义进入诗之后,它的陌生化效果从结构中来。麻雀不管它是日常意义还是陌生意义,它只对诗的结构起作用,最终目的是整首诗歌陌生化。就像布鲁克斯说的“诗意产生于上下文之间”。 结构陌生化,目的不是让一个词语产生诗意,也不是让一句诗产生诗意,而是让整个一首诗产生诗意。如果你说“某句诗写得好”,这是标准的外行话。 大家可能知道这样两个概念:“本事”与“情节”。情节,就是陌生化了的本事。在诗中,基于词语的或本事的东西,都是术,只有结构的或情节的东西,才是道。 弗罗斯特讲过一句话,“诗歌情节产生韵律”,我二十岁就注意到这句话,很刺激我,但一直解释不清它的真实含义,后来我才悟出,弗罗斯特讲的奥秘就是结构陌生化。华兹华斯说,诗歌不是象征,是寓言,这句话虽然不是讲结构陌生化的,但足以证明他已悟出结构陌生化的道理。 |